1、大学生在参加2016学年基本医疗保险的同时,本着自愿原则在所在学院(系)报名、缴费参加2016学年补充医疗保险(每人40元/年),参加者可享受住院基本医疗保险赔付外的第二次赔付。
2、请各学院(系)于2016年9月5~23日完成报名、缴费。登记表格可参照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格式,于2016年9月26~30日将参加补充医疗保险学生名单(纸质版、电子版)及保费集中后,到大学生医保办公室办理2016学年参保登记手续,直接向保险公司缴费(文理学部校医院四楼,电话:68761070),过期不再受理。
三、注意事项
1、请各学院(系)将延期毕业学生(含本科生、研究生)加入到缴费名单。
2、参保对象不包括在职、委培、交换生、强军生及留学生。
3、参加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才能参加补充医疗保险。
4、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由财务部从各位学生“中国银行”卡上批扣。
5、对没有批扣到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保费的学生,我们将在校医院网上告知。
6、参加了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可享受到相应的医疗待遇,否则没有医疗待遇。
特此通知
武汉大学医院
2016/05/26